深劳社[2008]115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劳动竞赛组织委员会《关于举办第六届职工技术运动会的通知》(深竞组委[2008]1号文)的精神,为选拔我市首饰设计、首饰制作的技术能手,培育和造就一支优秀的珠宝首饰设计与制作的人才队伍,进一步提高黄金珠宝首饰行业的技术水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总工会、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联合举办2008年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首届首饰设计与制作职业技能竞赛。
一、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深圳市第十职业技能鉴定所承办。
1、2008年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首届首饰设计与制作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
主 任:刘 青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主任:彭宇飞 深圳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部长
黄跃辉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许锦池 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会长
成 员:应伟福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调研员
刘雄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处副处长
侯小征 罗湖区劳动局副局长
杨绍武 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秘书长
2、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杨绍武 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秘书长
副主任:罗 璇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张培军 深圳市第十职业技能鉴定所
成 员:沈雁芳 深圳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李少岳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郭晓飞 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
朱中一 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
占胜英 深圳市第十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项目为:首饰设计师、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银版模型组)、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首饰镶嵌组)。
三、竞赛办法
(一)首饰设计师
按国家首饰设计师(三级)的标准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二)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银版模型制作组)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银版模型制作组)的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初赛、复赛标准为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四级),决赛标准为国家职业标准高级(三级)。
(三)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首饰镶嵌组)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首饰镶嵌组)的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初赛、复赛标准为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四级),决赛标准为国家职业标准高级(三级)。
四、报名条件
凡在相应岗位从业三年以上的深圳从业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及深圳社保卡。鼓励各企业自行组织选拔赛,推荐优秀选手参赛。
五、时间安排
8月25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8月30日至9月30日为竞赛阶段。
六、奖励办法
1、决赛综合成绩前8名的选手,由市第六届职工技术运动会组委会进行表彰奖励。
2、决赛综合成绩前6名的选手,理论实操双科合格的,由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
3、决赛综合成绩前3名选手,理论实操双科合格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在本次竞赛中理论、实操双科合格其他选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
4、决赛综合成绩排名前30名,或者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优胜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优胜者荣誉证书,符合深圳市招调工条件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下达招调工指标。招调工手续由用人单位在当年度及下年度办理。
5、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对以下单项优秀选手进行表彰及物质奖励,并授予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2008能工巧匠称号:
(1)首饰设计师实操手绘单项前6名获奖选手
(2)贵金属首饰制作工(银版模型制作组)实操作品单项前6名获奖选手
(3)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首饰镶嵌组)实操作品单项前6名获奖选手
附件:2008深圳市首届首饰设计与制作职业技能竞赛方案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总工会
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
二○○八年八月六日